為深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監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推動監測工作向法治化、標準化、智能化轉型,近日,生態環境部西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西南監督站)與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共同開展了《條例》專題學習研討。

本次學習研討由西南監督站組織,重點圍繞五大關鍵內容展開:一是《條例》出臺的時代背景與立法宗旨;二是法規的總體框架與核心原則;三是制度設計的創新亮點;四是新舊監測制度的銜接與差異;五是法律責任與違法成本界定。作為我國生態環境監測領域首部綜合性行政法規,《條例》確立了監測工作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則、管理體制,明確了各方權責,系統構建了生態環境監測的基礎制度體系,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監測事業全面邁入法治化、規范化、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
通過深入學習交流,雙方一致認為,輻射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要以《條例》出臺為契機,主動適應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共同推動《條例》各項規定在核與輻射安全領域落地見效,進一步筑牢生態環境監測的數據根基和核與輻射安全的堅實屏障,為保障核能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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