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建設學習型核安全監管機構及董保同副部長在10月11日集體學習活動上的相關要求,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東北監督站)于10月14日至17日組織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子能法》(以下簡稱《原子能法》)專題學習活動。

本次活動分為集體自學和集中研討兩個環節。在前期集體學習的基礎上,開展了交流研討。研討內容緊密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核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密聯系核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并與監管工作實際深度融合。交流內容充實、思考深入,取得了良好的學習效果。
東北監督站全站干部一致認為,學習《原子能法》是深入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積極響應建設學習型核安全監管機構要求的具體舉措。通過本次學習,大家進一步加深了對《原子能法》立法宗旨和法律原則的理解,提升了運用法治思維解決監管實際問題的能力。
活動指出,學習的目的在于運用,只有在生動實踐中才能形成對法律法規的鮮活認知。要將學習成果切實轉化為依法履職的實際行動,持續在深學上下功夫,著力在實干上見真章,努力在篤行上求實效。活動強調,全站干部職工要以此次學習為契機,深入鉆研、認真領會,增強依法行政水平,切實扛起維護核安全的政治責任,以高水平的監管助力核安全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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