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賓能源部(DOE)的一位官員表示,核電有望在未來 10 年內納入菲律賓的能源結構。
能源部副部長莎倫-加林(Sharon Garin)在12月14日(星期四)于塔吉格市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對記者說:"到下周,我們將完成到2032年的路線圖,其目標或指標是我們想要核電,希望到2032年(或2033年)我們能將核能納入能源組合。”
今年6月,能源部長拉斐爾·洛蒂拉(Raphael Lotilla)表示,該國可能在“十年內”進軍核電,因為政府正在研究核電站選址以及核電監管框架等一代。
加林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該機構希望國會能夠在 2024 年通過將核能利用制度化的法律。
她補充說,一旦法律通過,核電站還需要四到五年的時間才能建造,并且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運行,因為需要進行能力建設、研究和審查,以確保該設施的安全和可靠。
“它需要安全可靠,因為我們不會拿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冒險,”她說。
小費迪南德-馬科斯(Ferdinand "Bongbong" Marcos Jr.)總統早些時候表示希望將核能作為國家電力結構的一部分,但他說政府的戰略必須重新考慮。
總統在去年的首次國情咨文中表示:“我認為現在是重新審視我們在菲律賓建設核電站的戰略的時候了。”
今年三月,馬科斯表示,他正在考慮將“尖端”微型核燃料技術作為解決該國電力危機措施的一部分。
美國能源部早些時候表示,考慮到可行性研究所需的時間和其他因素,菲律賓需要等待 10 年才能看到一座運行的核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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