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中國鈾業納嶺溝鈾礦開發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中核集團與國家能源集團正式簽訂《內蒙古塔然高勒井田煤鈾安全共采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

2010年,中核集團在鄂爾多斯盆地北部發現了納嶺溝鈾礦床,通過后續的勘查和工藝試驗,明確了該礦床特大型資源規模和地浸采鈾開采工藝,此后,該礦床的開發被列為國家重點產能項目。納嶺溝鈾礦床位于煤炭礦業權范圍內,與國家能源集團塔然高勒煤礦在空間上高度重疊。自2012年開始,中核集團與國家能源集團為實現鈾煤協同開采,進行了大量的科學研究和現場試驗,開展了區域內鈾礦資源調查評價及重點區煤礦勘查,確立了“先鈾后煤、協同開采”的原則,科學劃定了雙方開發范圍、制定了開采時序,明確了雙方責任和義務。

此次協議的簽訂,標志著納嶺溝鈾礦床開發項目進入了實質性開發階段,推動了中國鈾業“十四五”鈾礦產能項目進程,對進一步提升我國天然鈾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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