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華北監督站)開展了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第四層級文件——研究堆監督檢查實施程序的內部宣貫和培訓活動。活動中,編制者結合研究堆監督工作的實際情況、監管要求及監督重點等,對各堆型的監督檢查實施程序進行了詳細解讀,各駐廠辦的同志們開展了熱烈的討論交流。

為進一步提升研究堆現場監督工作規范化水平,華北監督站于2020年年初開始,依據國家核安全局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第三層級文件,結合現場監督經驗反饋,對研究堆原有監督檢查實施程序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程序強化了對營運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監督,細化了對研究堆日常運行活動的檢查,優化了對研究堆運行限值和條件遵守情況的抽查。
2021年是國家“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華北監督站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關鍵之年。此次研究堆監督檢查實施程序內部宣貫和培訓活動,為新年度的研究堆現場監督工作吹響了“集結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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