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位于美國邁阿密以南25英里處的佛羅里達州土耳其角(Turkey Point)核電站,其下的兩個反應堆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獲得監管部門批準、持續運行80年的反應堆。這同時也意味著,上世紀70年代首次并網的核電站,可能一直運行到2050年之后。
4.以土耳其角核電站為例

土耳其角核電站是美國唯一一座依靠龐大冷卻水渠網的核電站。 從太空中就可以看到,這個網絡由168英里長的人造運河組成,橫跨區域面積達5900英畝。冷卻反應堆的水通過這些渠道循環,釋放多余的熱量。 近年來,蒸發,加上降雨量減少,導致運河水變得高鹽,而高鹽水泄漏到地下水中,破壞了脆弱的淡水-咸水平衡,威脅邁阿密地下飲用水源。 氣候變化已經在其他方面影響到了核電站。
2014年,氣溫上升和降水量減少導致運河水溫上升至99華氏度——聯邦政府規定,在電力需求旺盛時,反應堆超過100華氏度就要關閉——離關閉溫度僅差一度。在得到NRC的特別許可后,核電站才得以繼續運行。
此外,在未來幾十年,海平面上升預計將到達土耳其角的冷卻水渠。如果水渠被淹,那么電廠就無法運轉了。 與此同時,海洋溫度的升高和海平面的升高,將加劇高鹽羽流,并對佛羅里達州當地飲用水源和當地生態系統構成威脅。 或許更令人擔憂的是,氣候危機還將增加颶風和風暴潮的頻率和強度。
1992年,安德魯颶風襲擊了土耳其角,2017年厄爾瑪颶風剛好擦過。

未來的颶風將與過去的颶風截然不同。 根據《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Academy of Sciences)2020年發表的一項研究報告,全球變暖增加了颶風達到3級或更高級別的可能性,意味著颶風對反應堆造成危險和破壞性更強。 人們可能會認為,這些氣候影響會讓核電站運營商和監管機構NRC暫停電站運營,然后再批準運營20年。 相反,電站業主在申請中掩蓋了氣候問題,而NRC在沒有深入考慮氣候影響的情況下批準了延期。
5.寬松的許可證延期程序
美國的許可證續期為20年,與大多數擁有商業核電的國家都不同。
其他國家一次只批準延長10年,或者進行廣泛的安全審查,以確保舊反應堆的安全功能與新反應堆的安全功能“盡可能接近”。 在美國,申請者只需通過一個有限的許可證續期程序,即提交一份簡短的安全和環境申請,而NRC精心設計的申請幾乎不可能讓州、地方政府和社區提出質疑。 在這個過程中,主要的安全和環境問題已經被稱為通用環境影響報告的監管花招含糊掩蓋過去。 1996年,NRC起草了一份對環境影響的通用分析報告,該分析報告認為,每次核反應堆許可證更新都是一樣的。 由于委員會的認定,這一聲明僅涉及一系列指定的“一般性”影響,并將分析結果納入了法律。因此,申請更新核反應堆許可證的個人無需解決這些安全和環境問題。相反,申請者只需對一般影響聲明進行補充,對明確指定為“特定地點”的問題進行分析即可。 對于委員會的通用環境影響報告分析和結論,州、地方政府或公眾質疑是否適用于特定電廠的唯一方法,要么要求放棄規則,要么等待下一個報告更新重寫。 不過,雖然通用影響報告應每10年更新一次,但委員會已經17年沒有更新,嚴重限制了解決有關特定反應堆問題方面的效用。 因此,例如,委員會決定,可以一般性分析反應堆許可證更新對水質的影響。如果有人擔心氣候變化可能會加劇一些反應堆許可證續期對水質的影響,那么唯一的辦法就是希望委員會給予他們有史以來的第一次的取消,或是等到委員會決定更新其通用影響聲明——盡管那可能需要數年時間。 此外,對于特定場地的環境分析,完成初稿的是許可證申請人,而不是政府機構,這使反應堆運營商有能力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分析。 為了對任何環境審查提出質疑,一方必須在申請人提交初稿后立即申請干預許可程序。
如果請愿人未能在當前許可證到期前十年提出問題,則該方將無法在以后對環境分析提出質疑,除非他們能夠證明新的信息確實適用。 最后,即使一方成功向委員會提出了質疑,委員會仍然可以在質疑得到裁決前授予新許可證,就像土耳其角許可證延期情況一樣。
6.更寬松的監管要求
這種寬松的許可證更新過程本身就已經夠令人擔憂了,但在當前監管寬泛的氛圍下,情況變得更糟。 美國的核安全體系正遭到破壞。NRC已經收回部分重要安全舉措,并正在推行等級更低的監管標準。 2019年,有人根據福島第一核電站災難中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了建議,遭到委員會否決,并開始實施經過縮減的法規。 委員會還提議減少反應堆安全檢查,允許反應堆運營商對一系列安全問題進行自我檢查和報告,減少核電站反恐“武力對抗”演習,當出現問題時不要求向公眾和州長發通知。 NRC并不是唯一一個放松管制的聯邦機構。
白宮環境質量委員會(White House 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對其解釋基本環境法《國家環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的規定進行了全面修訂。
這些變化不僅可能會大大限制法案適用項目范圍,還會限制公眾參與評估項目(包括核電站),影響機構對項目相關影響的分析(包括氣候影響)。 對于上世紀70年代建造的反應堆申請第二個20年的許可證續期問題,必須認真考慮合理可預見的安全和環境影響,考慮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 如果一個反應堆在本世紀中葉還不能嚴格證明其運行的安全性,就必須給予附近社區時間和機會來計劃更安全、更便宜的能源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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