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30日,華東監督站組織開展《核安全法》內部宣貫。
華東監督站黨組書記、主任俞軍同志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依法監管,強化執法,構建良好核安全生態環境,促核事業安全發展》為題,以《核安全法》的立法歷程和出臺背景為切入點,從立法思路、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相關方的權責、立法亮點等多個方面對《核安全法》進行了宣貫。結合監督中發現的典型問題,闡釋了《核安全法》出臺的意義和核安全監管面臨的新挑戰,提出了深化核安全文化建設,改善行業生態環境的對策。
依法強化監管,既是保障核安全的需要,也是自我保護的需求。嚴格監管利于執法工作的開展,利于核事業的健康發展,也利于國家安全與穩定。《核安全法》貫徹了黨中央的指示精神,體現了黨中央對核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特別是“國家進入了新時代,核事業發展進入了新生態,核安全需要我們所有人的共同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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